隨筆二三事~
霧窗寒對遙天暮
暮天遙對寒窗霧
這闕回文詞是納蘭容若的《菩薩蠻·霧窗寒對遙天暮》,這霧本就霧非霧,虛虛實實、縹縹渺渺,如此描霧帶入回文詞更是特別有意思,每句都顛倒可誦,一句化為兩句,兩兩成義有韻,真真貼合霧的性情。
容若先生以回文詞寫霧實在妙的很~
暮天遙對寒窗霧
這闕回文詞是納蘭容若的《菩薩蠻·霧窗寒對遙天暮》,這霧本就霧非霧,虛虛實實、縹縹渺渺,如此描霧帶入回文詞更是特別有意思,每句都顛倒可誦,一句化為兩句,兩兩成義有韻,真真貼合霧的性情。
容若先生以回文詞寫霧實在妙的很~
「霧窗寒對遙天暮,
暮天遙對寒窗霧。
花落正啼鴉,鴉啼正落花。
袖羅垂影瘦,瘦影垂羅袖。
風翦一絲紅,紅絲一翦風。」
~菩薩蠻·霧窗寒對遙天暮。納蘭性德
暮天遙對寒窗霧。
花落正啼鴉,鴉啼正落花。
袖羅垂影瘦,瘦影垂羅袖。
風翦一絲紅,紅絲一翦風。」
~菩薩蠻·霧窗寒對遙天暮。納蘭性德
這是說,在薄霧輕籠的窗前望著寒冷的天,暮色漸漸降臨了,已看不清了,只好跺到暮色已垂的外面,看著遠處那個霧色迷濛的小窗。花兒簌簌的落著驚起暮鴉啼叫聲聲,而暮鴉的啼叫聲又驚落了片片花瓣。燈光映著小窗後的伊人,袖羅低垂,身形消瘦,而消瘦的身影因為垂下了寬寬的羅袖顯得更瘦了,讓人堪憐。微風吹過,一絲紅影飄過,原來是對面窗外的一縷紅絲隨風飄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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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住於清淨自性中
達賴喇嘛
達賴喇嘛
第五章 克服苦因
四聖諦
四聖諦
討論至今有兩個觀察點:
· 在我們的認知和實相之間有一個差異,事實上,諸法是自性本空,而且是依照因緣法則依緣呈現的。
· 有一個自我或個人被視為與意識續流一致,並體驗苦樂。
這兩個觀察點非常自然的引導我們到佛陀的四聖諦法教。自我被視爲與意識續流一致,有體驗感官的能力 — 厭惡不愉快的感官,貪戀愉悅的感官,對此有自動起舞的能力。 但只是不喜歡痛苦並不夠,我們必須積極的消除痛苦,並藉著消除痛苦,帶來永恆的快樂。 在四聖諦中顯示,這是可能成功的
·「苦諦」是指所有我們不想要的痛苦,它的發生是由於因緣的結果。 這些因緣是什麼?
· 它們組成了我們所謂的苦因 — 「集諦」。 這個起因有兩個層面:
1. 業 (行動)
2. 煩惱情緒。 (心態、思維)
業的意思是指「行為」
煩惱情緒是指驅動我們行為的心理狀態,苦惱著我們,阻礙我們找到內在的平靜。
煩惱情緒是指驅動我們行為的心理狀態,苦惱著我們,阻礙我們找到內在的平靜。
· 如果我們要完全消除這種痛苦,在「滅諦」中,我們將找到真正而恆常的快樂。
· 真正、恆常的快樂必須透過消除應該去除的煩惱,它不會自己發生,只有透過創造因緣才會發生,換言之,要透過努力。由於透過努力是唯一的成功之道,所以我們談到「道諦」。
這是對四聖諦的解釋。 因爲它們涉及到緣起,必須依循因果法則。 如果我們尋求快樂的目標,我們必須確定會導使我們快樂的因;如果我們尋求避苦,則必須確定可以滅除苦因。 當我們說痛苦是來自於它的因所產生的結果,這意指痛苦受到緣起法則的支配,就像任何的事物一樣。
諸法都是因緣而產生。
所以,集諦擁有兩個面向:業與煩惱情緒。業或行爲,是指以明確動機實踐的行爲。一旦有一個與意識續流一致的自我,就會有 概念或想法,以此爲依據的概念會有不同的動機。這些不同型態的動機創造了其各自的因緣,行爲的實踐又創造了新的且更多的條件,變成因果法則的一部分。 重點是,以特殊動機採取的行爲會以特殊的方式影響到因果的程序,因爲行爲背後的動機是唯一的因。不同型態的動機會產生不同型態的結果。
導致痛苦行爲的動機就是煩惱情緒。(心態、思維)
導致痛苦行爲的動機就是煩惱情緒。(心態、思維)
三苦
當我們討論苦諦的痛苦時,不是只談論痛苦的感覺而已。痛苦的感覺是指明顯的疼痛,或是說「苦苦」。
當我們討論苦諦的痛苦時,不是只談論痛苦的感覺而已。痛苦的感覺是指明顯的疼痛,或是說「苦苦」。
雖然如此,所有我們普通的,有漏的快樂感受,本質上也是痛苦的,這就是所謂的「壞苦」。
這兩種痛苦來自哪裡呢? 這是業和煩惱情緒的結果,控制支配著它們。 我們受制於業和煩惱情緒,就是所謂的「行苦」。
所有這些痛苦都是平常正面或負面有漏行爲必然的結果。順帶地,也有一些無漏的行爲,它們不會永存於輪迴中,但它們形成不同的類別。如果我們界定討論範圍在有漏的行爲上,就有三種型態:無功德的,有功德的,以及不退轉的。
不退轉的行為是指色界四禪定和無色界四空定。之所以稱為不退轉,是因為它們只會轉生在色界或無色界,而不會退轉到其他的界。
這三種型態的行爲其運作如同因緣,接受特殊動機的指令而行爲。
此處 ,動機就是苦因:貪、瞋、痴三種煩惱,這些煩惱的根源就是根本無明。事實上,這就是十二因緣的第一支,對於實相本質顛倒的無明,這個無明是根本。 但在其上有一個更深的迷妄,是對於因果的無明,是它驅使我們累積無功德的行爲,然後歷經苦苦,最後轉生惡道。這種型態的痛苦是最猛烈而且是最可怕的。
我們已經對因果有一點了解,因此我們已從這個額外的迷妄中解脫,但仍然受制於根本無明的力量,使得我們對於實相的本質顛倒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累積有功德和不退轉的行爲,最後會導致轉生善道。易言之,這種行爲會帶來善趣的善因緣;但它們仍然在壞苦的範圍中,尤其是更在行苦之中。
對實相顛倒的無明
所有這些到最後都歸結到無明或錯覺,意思是對於實相本質的混淆。 實相的眞正本質,或如是,就是我們先前所稱的究竟眞理。我們已經認知了兩個層次的眞理:事物的顯相和實相。
所有這些到最後都歸結到無明或錯覺,意思是對於實相本質的混淆。 實相的眞正本質,或如是,就是我們先前所稱的究竟眞理。我們已經認知了兩個層次的眞理:事物的顯相和實相。
此處,我們不是在談論事物的顯相而是實相,也就是它們究竟、絕對的本質。
那麼,什麼是諸法眞正的本質? 它們是空無自性的。
但這並非事物對我們顯相的樣子,也不是我們認知它們的方式。諸法 — 從我們內在的經驗到外在世界的現象,對我們呈現的是獨立實存的,心視這些表面的價値爲究竟實存,這種情況我們稱爲「對實相顛倒的無明」。
如我們所見,這個執著實有的迷惑,是煩惱情緒的根本,是心的錯覺狀態。心認知事物的方式並非針對它們的實相。 然而,這並不只是無法認知諸法實相這麼一件簡單的事而已。 雖然在實相上,諸法自性本空,凡夫心認知它們,以爲它們的確是自性實有。 此處我們所面對的是一個完全扭曲和錯誤的觀念。
在錯誤認知諸法實有的凡夫心和認知諸法自性空的清淨心之間,沒有絕對的差異,而只是兩種完全相反的認知模式。當錯誤認知諸法實有的傾向在心中強烈的確立時,因爲我們是如此的熟悉,這幾乎是自然而本能的。 我們只要一看到某事物就會自動的想:「它確實在那兒,它確實存在。」但那只是我們的假設。 我們越是思考事物的眞正本質,這種假設就會變得越不清晰;我們越是專心的檢視諸法,這種誤解就會變得越不確立。
我們的反應幾乎是即時的, 會對自己說:「當然這是眞的,它就在這兒。它確實可以對我產生利害,它有作用。」我們只是取事物的表面價値,並相信事物的表相。 如果這是對事物的眞正理解,那麼我們越是檢視它們,其眞實性就會變得越清晰。 但情況並不是這樣。 因此,我們視諸法爲實有或自性有的觀念,只是被熟悉給強化了。 一旦檢視諸法並加以試驗,它就無法支撐。 諸法只能給我們一個確定的外表,卻無法給我們深刻而眞正的信服。
認知諸法實相不同於諸法顯相的心,與認知諸法實相就是其顯相的心,是有差異的。雖然認知諸法非實有的事實與其外相並不符合,但當你檢視看看是否與諸法的本質一致時,就會發現這相當確定。因此這兩種認知的方式,在根本上是不一致的。一個是靠有根據的推理支撐,另一個則否。凡是靠著推理論證的,我們越習慣去思考,就會變得越加強化。
把書堪過日之霧窗寒對遙天暮 暮天遙對寒窗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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